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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二十五章 血沙镇(2/2)

如果胡三迢不是个识趣的人,那问出路了,陈默顺手也就将其宰了。

识趣,那就能拿来用用。

“带路。”

“诶,大人!”

胡三迢点了点头,谄笑着从陈默手里接过缰绳,干起了牵马夫的行当。

陈默:“别叫我大人。”

陈默毕竟是镇灵使,这胡三迢九成九是个逃犯,被逃犯叫大人,若是被有心人逮住,陈默也不好解释。

“诶,公子!”

陈默:“说说血沙镇的规矩。”

有人的地方,就有规矩。

或者说,有生灵的地方,就有规矩。

狼群有狼首,狼首有优先进食权。

蚂蚁群, 有蚁后, 有工蚁、兵蚁。

天地也有规矩, 如生老病死,如山高水流。

去到任何一处地方, 都需要遵守当地的规矩。

至少是明面上的遵守。

胡三迢一边给陈默领着路,一边介绍道:

“血沙镇那里,严禁任何人私自动手,若有恩怨,可上生死台解决,血沙镇如今的主人,叫血煞尊者,真名是啥不知道,长啥样,也不知道,小人就见过一次,带着个面具......”

大概赶了有半天的路程,申时,陈默便在胡三迢的领路下,来到了血沙镇。

血沙镇不大,房屋加起来,也就五百栋左右。

这些房屋,基本都是用以出租的。

价格昂贵得很,一间屋子,一天得要五十两银子。

比起屋子更贵的,是水和吃食。

一个装满了水的水袋,可以卖八十两,寻常干粮,一斤,也得二三十两。

哪怕黄沙岭已经成为苍岭域逃犯最后的容身之所了,有资格常住在这里的,大致也仅有五十位。

基本都是凝元境的狠角色!

亦或者......煞级妖邪!

人族与妖邪仇怨可追溯万年,但在血沙镇这地方,人族,却可以跟妖邪同住。

陈默有些佩服这血沙镇之主血煞尊者的手腕了。

人手里有银两,而妖邪手里没有银两,却有价值不菲的灵石,亦或者天材地宝。

血沙镇外围只用很简陋的篱笆围起来。

一条很简单的土路,道路两旁,摆着摊位。

血沙镇的人族大多都是逃犯,所以最初来到黄沙岭,身上基本都是带着价值不低的宝物。

总不会有被镇灵司追杀,夺命狂奔的武修,会傻到带几百个水袋来到黄沙岭。

据说最初的血沙镇,只有以物易物,水和食物,是堪比灵石的交易硬通货。

后来,不断有逃犯冒险返回苍岭域,带回大量的水和食物。

在苍岭域交易,灵石和银两才是硬通货,所以为了水和食物的供应,血沙镇的交易计量物从原本的水和食物,重新变回了灵石和银两。

两边的摊位上,摆的有不少是陈默见都没见过的东西。

胡三迢告诉陈默。

血沙镇里充斥着假货和次货,摆摊的人,大多都是抱着卖得出去就赚,卖不出去就算了,时间长了,总能开张。

真正的好东西,得凭眼力。

就比如,一旁那位商贩,摊位上用华丽的木雕盒子,盛放了一颗绿色晶石。

前面摆着牌子:

青木灵石三钱,售一百五十灵石!

23qb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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